🌟成功案例分享🌟
當事人稱,大陸朋友要使用蝦皮購物做生意,需要開通台灣的銀行帳號以及身分證資料及門號,當事人因為朋友的再三保證販賣的皆為正品而提供所需要的資料。原以為是助朋友做生意,沒想到被通知違反著作權法。竟是朋友在網站上刊登他人所有之商業攝影著作照片,來販售自家產品,以此方法侵害他人的著作財產權。在本所律師的協助下,了解事實全貌並積極為當事人辯護,最終獲得不起訴處分!
(臺灣臺中檢察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112年度偵字第26780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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