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新北地方法院

105年度簡上字第68事判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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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5年度簡上字第68事判決

成功案例分享

本件當事人曾幫前夫作為借錢擔保,後因對方兌票無果而遭提告求償50萬元。因此委任本所律師,在律師的協助下提出上訴,並向法院遞交前夫已清償所有欠款之相關證據,及提出票據時效之爭點,最後成功獲得法院判決原判決廢棄!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民事判決簡上字第68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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