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高等行政法院

108年度原訴字第12號判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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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年度原訴字第12號判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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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案當事機關依法拒絕登記移轉原住民保留地之申請,卻遭到申請人的起訴,在律師的專業協助下分析出了案件的爭點,並確切羅列出原告不符合所有權移轉登記 必須的「繼續自行營業或自用滿五年」之申請條件,將原告提出的主張予以攻防後具狀呈給法院,最後法院判決原告之訴駁回 ! (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第12號判決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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