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新北地方法院

110年度字第1321民事判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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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年度字第1321民事判決

✨民事勝訴案例分享✨

當事人於34年前因兄長有借用土地之需求,因此以贈與方式借出並協議好日後若有需用時要無條件返還。時隔30多年當事人要求土地返還時,原同意返還之兄長卻反悔不歸還。經律師團隊瞭解事實經過後,以法律的專業角度來分析案件爭點,並理出關鍵證據佐證當事人的主張,成功為當事人討回應得的土地,保障當事人自身的權益!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1321號民事判決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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