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高等法院

111年度上訴字第3609事判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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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年度上訴字第3609事判決

成功案例分享

本件當事人為因詐欺等案件不服一審判決,委任本所律師提起上訴。在律師的協助下與被害人和解,並向法院懇請給予被告緩刑的機會。雖然當事人未曾出庭過,但在律師積極的辯護下,成功獲判高等法院部分原判決撤銷、緩刑四年!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刑事判決上訴字第3609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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