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北地方法院

111年度板簡字第1451事簡易判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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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年度板簡字第1451事簡易判決

✨成功案例分享✨

本件當事人因積欠銀行債務無力償還,遭銀行提告請求塗銷分割繼承登記。被告當事人母親之遺產先前就已繼承予當事人大哥,因此仍無償還之能力,怎料銀行方卻以其母親之繼承財產為由要求撤銷大哥已繼承之遺產。被告家屬在委任本所律師後,經律師團對研擬訴訟策略、以法律的專業角度分析案件爭點,並將原告提出的主張予以攻防,最後成功獲得法院判決原告之訴駁回!(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民事簡易判決板簡字第1451號)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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