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

112年度偵字第34381號不起訴處分書

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

112年度偵字第34381號不起訴處分書

成功案例分享

使用他人帳號經營網路商場販售許多商品,對方購買網上刊登的韓國偶像團體正版周邊應援商品,以貨到付款方式出售該商品,取貨後開箱確認竟發現無仿偽標籤,想聯絡商家退貨事宜,卻無故失聯,對方對我們提起刑事告訴,經律師釐清事實後,且當事人堅決否認帳號不是自己使用,雙方達成和解,並在律師專業積極辯護下,最後成功獲得檢察官不起訴處分!

 

 

(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檢察官不起訴書偵字第34381 )。  






-


電話:(02) 2986-8015

📍Line@ybm9887u

📍IGhengda_16888

📍FB亨達法律事務所(謝憲愷律師)


-


📣有任何法律問題

📣歡迎來電 (02-2986-8015) 或加入官方Line (@ybm9887u) 來訊,預約法律諮詢服務

📣付費法律諮詢單次不限時數,若後續確定委任,已酌收之諮詢費將可從委任費中扣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