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新北地方法院

112年度審交訴字第41號刑事判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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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年度審交訴字第41號刑事判決

成功案例分享

當事人騎車經過紅綠燈未停下來,碰巧有行人穿越馬路,並未及時停下,造成對方嚴重受傷送醫急救不治,再委任本所律師後,在法庭上積極為其辯護,懇請法官考量當事人自犯後始終保有悔悟之心、坦承犯行,且已以具體行動展現其悔改之意,祈請法官從輕量刑,給予當事人悔過自新的機會,最後成功為當事人爭取到緩刑!


(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刑事判決審交訴字第41號 )。 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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