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新北地方法院

112年度審易字第1778事判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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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年度審易字第1778事判決

成功案例分享

當事人偷偷用手機錄影拍攝友人性行為,因而涉嫌妨害秘密,經檢察官提起公訴,在委任本所律師後,當事人自犯後始終保有悔悟之心、坦承犯行,協助雙方達成共識相互撤回告訴,並於法庭上為其積極辯護,最後勝訴,成功獲得法官判決 #公訴不受理!


(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2年度審易字第1778 )。






 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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