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高等法院

107年度上易字第46號刑事判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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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年度上易字第46號刑事判決

🙋‍♀️:律師,我在辦公室跟同事起爭執,我的頭部遭同事拿鋁棒毆打有頭皮撕裂傷,在法律上我該如何保護自己呢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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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案當事人在公司與同事起爭執,起初是互丟筆、汽水罐,後來同事持鋁棒毆打當事人頭部,造成頭部撕裂傷並流血,當事人委任律師後,透過律師積極辯護,努力釐清真相,證明行為與傷害結果間並無因果關係,成功為當事人爭取到無罪判決(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5年度易字第753號刑事判決),縱使檢察官上訴二審,但我們仍全力為當事人專業辯護,最終上訴駁回,獲得無罪定讞(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上易字第46號刑事判決)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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